安徽大学教务处。各学院、各有关单位:期末考试期间学校实行校、院、督导组三级巡考制度,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学生处、校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学校课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与督导组开展全校考场的巡查工作,检查课程考核的组织安排,巡查监考及考风考纪,及时应对和处理考试期间的突发事件,并进行通报。各教学单位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院级课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教学单位的课程考核和考试巡考工作。考试期间应有领导和相关人员值班,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及时处理考试作弊等其它突发情况。...